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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锦鸿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拟采取摇珠方式选聘一家评估机构对锦鸿泰名下资产提供评估服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锦鸿泰成立于2012年10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710,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为2012年10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法定代表人为聂敏,住所地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社区中南港工业城E栋5楼,注册登记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币种均为人民币)。
锦鸿泰的营业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科技类产品、电源适配器、耳机、无线设备、数据线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移动电源、开关电源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经管理人调查,锦鸿泰现有主要资产为存放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水田第四工业区108创业园一楼、五楼(以下简称“108创业园”)的动产设备和存放在东莞市长安镇上沙北横街8号1108、1110室(以下简称“上沙北横街8号”)的动产设备(详细清单请见附件)。
1.对锦鸿泰存放在108创业园和上沙北横街8号的动产设备做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及要求须符合《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目前正常执业的评估单位,且被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2.申报机构自选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至少曾为一宗深圳地区受理的破产案件提供过评估服务(提供相关案件的委托合同或者评估报告作为证据);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记录(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协会处分、监督管理的机构出具警示函等);
经摇珠选任的评估机构应在收到选任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及人员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资质证书、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资质证书、本项目工作规划和安排);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在报名时间届满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选聘;
1.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评估费用之内;
2.评估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定估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确定的评估收费标准,以清算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计算确定评估费。如被评估财产经变价程序最终未成交或者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变价的,依照《关于资产评定估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收费不足2,000.00元的按照2,000.00元标准认定评估费用为2,000.00元;
3.如被评估单位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的,由管理人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通过破产案件管理人援助资金由管理人支付给评估机构(最终以法院审批结果为准);
5.本案需机构先行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在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时支付。
2.在被选定为评估机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资产评定估计委托协议书,并在被选定为评估机构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锦鸿泰的资产评定估计工作。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评估费用;
3.人民法院、管理人、锦鸿泰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评估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评估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信息予以保密,法律和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龙华法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1.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2026年5月25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采用摇珠方式随机选定一家评估机构,一家备选评估机构;
2.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采用现场摇珠方式选聘机构,并由当值机构现场监督;
3.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该在获得选定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第二点第三条所列全部资料复印件(有原件的交原件核对),资料不全者,丧失选定资格,管理人及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通知备选机构后任;







